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4月设立临江区时成立的,当时为临江区人民检察院,1992年随临江撤区设县更名为临江县人民检察院,1993年临江撤县建市又更名为临江市人民检察院。
自临江市人民检察组建以来,先后调整了七届领导班子,现任领导班子是2019年6月组建的,党组成员5人:检察长1人,副检察长3人,政治处主任1人。检察委员专职会委员8人,其中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2人。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:办公室、第一检察部(未成年人检察部)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、政治部。机关党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1个。另设司法警察大队1个,为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直属机构。
现有检察专项编制36个;事业编制14个;工勤编制5个。具有研究生学历干警5人,具有本科学历干警32人,专科学历干警4人,在职党员干警29人,预备党员2人,离岗退休党员2人,设一个党支部。
2003年,被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创建安全文明标兵单位。
2004年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03-2004年度先进检察院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、三等功,被临江市委、市政府评为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。
2005年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侦查监督案件优胜单位;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授予白山市“五一”劳动奖状,评为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;被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规范化建设先进基层检察院;被临江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兑现综合治理责任状二等奖。
2006年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全省先进检察院”、“全省十佳立案监督单位”、“全省民行工作创新单位”,被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先进基层检察院”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白山市公正执法模范集体”并荣获集体二等功。
2007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政法工作先进集体”,被临江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兑现综合治理责任状优胜单位”。
2008年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全省“两房”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民行工作创新单位”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,被临江市委、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。
2009年,被吉林省团省委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联合评为“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、“全省检察系统档案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。
2010年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,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。
2011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国文明接待室”荣誉称号,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省标准化建设示范院”、“全省十佳派驻检察室”等荣誉称号。
2012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;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十佳基层院”、“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,荣记“集体三等功”;被省档案局评为“全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”;被白山市委评为“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”;被白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政法综治工作先进单位”;被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荣记“集体三等功”。
2013年,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国文明接待室”荣誉称号。
2014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
2015年,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“全省文明单位”
2016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
2017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全国文明接待室”、“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”,授予首届“守望正义——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”提名奖
2018年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国模范检察院”荣誉称号。
2019年,荣获“全省检察品牌创建十佳单位”荣誉称号
2019年,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“全省文明单位”
建院以来,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发展和壮大,尤其是进入21世纪,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领导下,紧紧依靠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,以维护稳定、服务第一要务为中心,大力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深化检察改革,努力提高干警的职业素质,紧紧把握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这个主题,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,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,坚持公正执法,为民执法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,为构建平安、和谐临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